清泉鄉(xiāng)派出所。
吳爽左胳膊上纏著紗布,上面的血跡已經(jīng)干涸。他是在醫(yī)院里,被派出所民警帶到這里來了。吳爽認為報案了,派出所讓他來落實情況的,也沒有多想,順當?shù)鼐透鴣砹恕?/p>
恰巧,李欣桐去跟吳爽弄點吃的,沒有在醫(yī)院。
“進去。”
吳爽轉頭一看,他的后面跟了四五個民警,其中一個民警喝道,并推了他一下。
”干什么,這樣粗魯,我是來報案的,又不是犯人。”吳爽怒眼圓睜,生氣的說道。
“睜什么眼,讓你進去,就進去。”四五個民警齊聲喝道,場面還挺震懾。
作為黨政辦秘書,吳爽以前也與派出所打過交道,他看到派出所民警對待犯人就是這樣的場面,今天怎么把這些規(guī)矩運用給他了。
他感到納悶,不過,一會他就明白了。
吳爽抬頭一看是檢查室。
俗話說,“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吳爽深深吸了一口氣,努力讓自己鎮(zhèn)定下來。
他走進檢查室。
“把身上的手機,金屬東西,以及褲腰帶,都拿出來放到柜子里面。”一個民警拿著警棍不耐煩的說道。
其余民警虎視眈眈地站在門口,好像吳爽稍有反抗,他們就要上來。
吳爽緩緩從口袋里掏出手機,連同鑰匙串上幾個閃著微光的金屬物件,一并放在了民警指定的柜子里,連褲腰帶也解下,動作中帶著一絲無奈與屈辱。
這個民警又走過來,伸出兩手,檢查吳爽身上還有沒有其他東西。
檢查完畢后。
這個民警走出去,對著門口一個當官模樣的人匯報一下。
這個人吳爽認識,是派出所指導員郭秋行。
以前他上黨委見到吳爽時,老遠笑著叫秘書長秘書短的,現(xiàn)在,他裝作不認識了。
“那好,把人帶到審訊室。”郭秋行對民警吩咐道。
吳爽一聽,頭嗡的一下,怎樣還要去審訊室,這是玩的什么花樣,自己挨打受傷,在醫(yī)院正在救治著,就被帶過來審訊,還有沒有天理,到底是誰的錯。
吳爽心中憤懣難平,腳步卻不由自主地隨著民警向前挪動。
審訊室內(nèi),燈光刺眼,冰冷的金屬桌椅散發(fā)著寒意,正中央一張長桌,兩旁各置一把椅子,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壓抑與嚴肅。
墻上掛著的時鐘滴答作響,每一聲都敲打著吳爽緊繃的神經(jīng)。
他被人按坐在椅上,對面空無一人,但那份無形的壓力讓他幾乎窒息。
四周的墻壁仿佛在不斷逼近,吳爽緊握雙拳,指甲深深嵌入掌心,試圖以此來緩解內(nèi)心的慌亂與不解。
一會,林楓推門進來,他身后跟著一名民警。
林楓緩緩走到長桌的另一側坐下,雙手輕輕交疊置于桌上。
“吳爽,你知道我們今天找你來什么事嗎?”林楓嚴肅的說道。
“不知道。我正想著問你呢。”吳爽沒有好氣地反駁道。
“吳爽,你嚴肅點。你今天上山干什么的。”
“為了寫調(diào)查報告,上山實地看看的。這個有什么錯嗎?黨委領導也知道。”
此時,在另一間監(jiān)控室內(nèi),潘思源正坐在大屏幕前面,審訊室的所有場景看到一清二楚。他的旁邊坐著一人,翹著二郎腿,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正是方士軍。
他雙手抱在胸前,眼神中帶著幾分戲謔,似乎對屏幕中的一切頗感興趣。
“潘書記,這吳爽平時不是挺威風的嗎,今天怎么跟霜打的茄子似的?”
方士軍調(diào)侃道,聲音里滿是輕松愉悅。
潘思源微微一笑,目光未離屏幕,手指輕輕敲打著扶手,“士軍啊,你不了解,這世上的規(guī)矩,往往只對弱者溫柔。你看,吳爽現(xiàn)在,可不就是個待審的‘弱者’么。”
說罷,兩人相視一笑。
只聽見,林楓接著問道:“那你有意破壞鐵門是什么意思?”
“不破壞,封得那個嚴實,能進去嗎,再說了,我也沒有破壞啊。”
“那你怎么弄開的?”林楓好奇的問道。
“那個鎖是我開開的。”吳爽坦然地說道。
“你有那個本事,你會開鎖?前不久,溫馨佳苑一戶住宅鎖沒有破壞就給開開了,不是你的事吧。”
“林楓,你是不是有些過分了,不要血口噴人,說話要有證據(jù)。”吳爽憤怒的說道,他從來沒有受到人家的冤枉,林楓說的話,讓他壓不住發(fā)火。
監(jiān)控室內(nèi)。
“吳爽還有這個本事,我說我辦公室那個U盤怎么丟了,是不是吳爽的事。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看不出來啊,以后可要注意。”方士軍故意驚訝的說道,那個驚訝的表情有點夸張,好引起潘思源的注意。
果然,潘思源臉上立刻露出驚奇的表情,嘴里嘟囔著,“看來,吳爽不能在黨政辦干了。”
聲音雖然小,但是還是讓方士軍聽到了,他心里那個高興,咧著嘴笑了。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審訊室內(nèi),林楓站了起來,“吳爽,有沒有證據(jù),很快就知道了。如果是你的話,堅決不饒。”
“還有,你那個相機呢,為啥要拍照?”
這個正是潘思源叮囑林楓的事,要他問吳爽照相機在哪里,關鍵要拿到照相機。
“山上的風景拍一下,難道不行嗎?”
“那些執(zhí)法人員要照相機,你為啥不給,還有你為什么毆打他們?”
“哈哈。林楓虧著你還是人民警察,連基本常識難道也不知道嗎。什么叫人身自由,什么叫執(zhí)法人員。山是人民群眾的山,不是哪一個人的,我為何不能進去。拍照是公民的權利,又不是涉及國家機秘,難道這個荒山野嶺的還有什么見不得人的事嗎?還有,那伙人,都是些什么人,地痞流氓,潘思虎雇傭的打手,在你們的眼里就成了執(zhí)法人員,他們執(zhí)的是哪門子的法,有執(zhí)法證嗎?照相機是個人財產(chǎn),為什么要給他們呢?”
“他們攔路搶劫,毆打公職人員,你怎么不去調(diào)查,你反而來問我,你到底是誰的警察?”
聽了吳爽的一席話,林楓坐在那里是面紅而赤,可是一想想潘思源的那個二十萬元已經(jīng)到賬了,拿人錢財要替人消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