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月捏著自己的小本本,心在哆嗦手在抖。
從發現謝有志兜里揣了張婦科檢查單,到成功離婚,她只用了四個月時間。
幸虧這年頭沒有離婚冷靜期,否則她不可能這么快拿到這個證。
其實真正對婚姻起了“殺”心是在日料店撞破謝有志和李振華的時候開始的。
到現在也不過一個月零幾天。
按她自己最初設想的,離婚大戰恐怕她不死也得褪層皮,還可能一分錢得不到。
如今不管是進度還是結果,都比想象中順利。
證拿到了,錢也不能含糊。
五十萬,她要求立即到賬。
謝有志分了三次轉,最后還差十萬的缺口,藺東先替他墊付了。
房產證需要去做產權變更登記,這個不是一天之內能完成的,只能以后再慢慢辦。
收到五十萬后。
謝有志接了個電話。
她也懶得理,民政局外面的車里,藺東和關總在車里等她。
等她兌現諾言,領了離婚證,立馬錄道歉視頻,二位好回公司交差。
此時距離謝有志新品發布會出丑已經過去了三十多個小時。
網上還在發酵。
她出了民政局大門,卻發現藺東和關總也在打電話,一人拿一部手機,占據一個地方。
兩個人似乎情緒都很激烈。
像是出了什么事。
她還不知道,的確是出事了。
曲靜頂不住壓力,在個人博客上公開實名舉報謝有志侵犯她,欺騙她的感情和身體,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
倒也不能全怪她。
昨天輿論壓力全在謝有志身上。從昨天晚上開始,風向就轉向了。
不知道誰開始挖曲靜的黑歷史。
今天全網都在傳曲靜的各種黑料,連她父母的家庭住址都被挖了出來。
不僅上學時霸凌的黑歷史被挖出來,連她哥哥頂替別人名額上中專的事也被挖出來。
再加上一些媒體不斷的“說服”她,現在,她站出來,要為自己討個公道。
于是,輿論的火力再度轉向謝有志,而謝有志背后的果源集團也被罵成了篩子。
甚至有消費者開始發起退貨,家里未開封的果源產品,大家一律拿到超市退貨,退不掉的就當場把飲料倒掉。
博客上出現了一大批 “倒飲料”的視頻。
有人專門開了振聾發聵的一貼:
“謝有志到底有什么背景,為什么果源到現在也不敢處置他?”
這篇博客的熱度迅速飆升。
藺東驚出了一身冷汗。
沒錯,是他在保謝有志。
他為什么保謝有志。
因為謝有志知道他太多的事。
當初謝有志進了公司之后,頻頻向他表忠心。
他那時剛升上去,正好也要培育自己的勢力,既然謝有志這么上道,他也就笑納了這份忠心。
這些年兩個人通力合作,把整個華北市場牢牢把控在手里。
不該撈的錢,一起撈了,不該動的凡心,也動了。
就他的那些臟事,周麗華都查不出來,為啥?因為謝有志幫他瞞得死死的。
謝有志出事后,第一時間跑到他辦公室,說:
“藺總,你一定要保我,我心理素質不行,我不確定別人撬開我的嘴后,我會說些啥。萬一把您牽連進去就不好了。”
他知道這個王八蛋在脅迫他,但他沒辦法。
所以他說服了自己頭上的人,定下了先攘外,再安內的策略。
可是現在,他保不住了。
民政局大門外,他的車就停在路邊。
掛了電話,他心急如焚。
謝有志還在接電話,唾沫橫飛的。
他走過去,瞪著謝有志,示意他掛了電話。
把人叫到沒人的角落,黑著臉罵了句:
“謝有志,我保不了你了。公司已經決定要辭退你。內部問話的時候,你要是嘴巴嚴點,以后事情平息了我還把你當朋友處,能幫自然會幫你。你要想翻臉,我隨時奉陪!”
說罷,藺東丟下他,和公關經理匯合。
道歉信的稿子是早就準備好的,只等凌月發完,他就可以回公司交差。
凌月草草看了看稿子,也沒什么大問題,就是一篇公事公辦的公關稿,主要目的是撇清果源集團的責任,只不過以她的口吻寫成。
她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自然也不耍賴,痛快的把道歉信發在自己的個人博客上。
按果源集團公關部的要求,這則道歉信要在凌月的博客置頂三天。
剛發出去就被秒回復:
【你是不是被人挾持了?】
凌月笑笑,關了博客,退出。
這一天結束的時候,謝有志的離職證明也被果源集團的官博發了出來。
緊接著,謝有志發出了長達三十頁的聊天記錄截屏,來證明自己沒有性侵,以及曲靜是個專門勾引已婚人士的慣三。
這些聊天記錄為這件事掀起了最后一波小**。
三天后,凌月注銷了博客。
至于曲靜跟謝有志的恩怨,讓他們自己撕吧。
她現在當務之急,是要給家里的門換鎖。
……
互聯網的熱度來得快,散的也快。
三天過后,一則明星老公出軌的新聞覆蓋了舊聞。
一夜之間,果源、謝有志出軌、原配爆料等熱詞銷聲匿跡。
曲靜抑郁了。
她發現自己爆料了個寂寞。
剛爆料,凌月的道歉信就發出來了,凌月一發聲,這件事熱度就沒了。
她很后悔,早知道結束得這么快,她就不實名舉報謝有志了。
她實名舉報后,片區的警察也上門問了,但性侵這事口說無憑,她也拿不出證據。
警察也找謝有志問過話,謝有志當然死不承認。
最后不了了之。
那些天天追著要采訪她的記者一下子都消失不見了。
只有她,在親朋好友中成了臭名昭著的名人。
全網都知道她做過第三者。
全網都知道她曾經霸凌過同學。
全網都知道她被果源集團辭退了。
全網都知道她主動勾引已婚人士,情話說得那叫一個溜。
這還沒完。
一個月后,曲靜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
原告是謝有志和凌月,要求她歸還婚姻存續期間,謝有志私自送給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財產,共計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