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胖子失戀(本少篇)
我在‘谷旁’不到一個半月的時間就搞了兩波團購推廣,可以說算是暫時成功了。頭一回是‘愛威’7吋平板,賣了353臺。第二回是‘愛威’9.7吋平板,雖然只賣了211臺,但每臺的利潤高一點。兩次加起來賺了三萬多四萬塊。
到了5月,我和‘谷旁’談了一單推廣,賣的是移動電源。當時移動電源算是個新鮮玩意兒,只有幾千毫安時(‘毫安時’是指移動電源的儲電容量單位,越大就意味著可以給手機充電更多次),而且要賣一、二百塊港幣。我打算推出一款有4400毫安時(可以給蘋果4手機充電兩次)的移動電源。我這人做事情要么不干,要么就掀桌子顛覆市場,所以當時我就和‘谷旁’一起定了99塊港幣的售價。而我就成為了全香港第一個把移動電源價格干到100塊以下的家伙。
這些移動電源,是我以前打工時手底下的國內業務員小鄧,后來自己出來開工廠生產的。小鄧(現在是鄧老板了)的東西比較有良心,質量很好,成本還賊便宜。這移動電源成本才四十多,刨掉‘谷旁’要賺的那份兒,我每個都能撈二十塊錢。當然我得要提供售后,但移動電源基本不會壞,算下來還挺賺的。
5月23日上午9點,99塊移動電源開始上線。我今天要去深圳寶安的平板工廠驗一批貨(我還接了一點出口散單)。10點,我還在坐深圳地鐵的時候,就用手機上網去瞅瞅移動電源賣咋樣了?!豢催€好,一看嚇一跳……’(周星星語氣)!9點到10點的一個小時內已經賣了300多個!當然啦,99塊這價格這么炸,我賊有信心一定會賣得很好。
到了下午3點多,總算驗完貨了。坐地鐵回深圳家的時候,我再上網看,移動電源已經賣了800多個。(最后的結果是,三天推廣總共賣了1944個。)
正爽著呢,忽然我就接到胖子廖的電話。上次香港電子展之后,我找過胖子幾次,他介紹了范哥給我認識。我和胖子其實正在籌備下一波的‘谷旁’平板電腦,用范哥的品牌‘過來飯’(英文 ComeFriend),準備賣港幣599一臺(又是一個顛覆市場的震撼價格),利潤我跟胖子對半劈。
胖子:“本少,我失戀了,賊難受,你丫請我喝酒行不行???”。胖子那個女朋友,我在東莞厚街第一次認識胖子的時候就見過。說是替人做化妝的(各位要記住這個職業,后面會是很重要的)。
我看著移動電源大賣,當然無所謂:“行,今晚去購物公園酒吧街。我請客!”
……
晚上殺到購物公園,胖子早就到了。下單點完酒的之后,胖子就湊過來小聲嘀咕:“本少,剛才那個服務員,咋那么像范哥公司前兩天才招進來的那個文員阿May?”胖子現在大部分時間都蹲在范哥在華強廣場的公司里。
“是嗎?那你等會兒可得問問她……”
“必須滴!”
等那個女服務員端酒來的時候,胖子就趁機問那娘們的:“你是不是阿May???”
“不是!”
“真的不是?”
“當然不是啦!”
“確定不是?”
“都說了不是啦!”
“真心不是?”
“一定不是!”
但我瞅那女的眼神飄忽,八成她就是阿May了。后來胖子告訴我,阿May在范哥公司干了幾天就沒有再來了,還不是心里有鬼?!
就這樣,胖子的失戀情緒被我請頓酒就給整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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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NL(胖子篇)
因為和黑心陳拆了伙,現在沒有穩定的收入,吃一頓餓兩頓的,這么著化妝妹嫌我窮就跟我掰了。剩我一個人沒必要住在羅湖,于是我就搬到了寶安固戍,找到這地兒是因為這特么的偏遠,租金比在羅湖便宜了一大截,這么著就能省很多錢。
而且固戍這地兒我還熟悉得很,因為我以前有一個18歲的女朋友,就住在固戍。她每次都要我大老遠從羅湖坐1個多小時的車跑過去和她愛愛,搞得固戍地鐵站出口的啃德雞旁邊那家時鐘酒店的前臺都認得我了。有次去登記,我都還沒開口,那前臺就直接說:“我知道啦,廖先生嘛,我直接找幾天前的資料填上去就成。18號房。”。草!……但是,誰叫那個18歲是自己送上門來的呢……
我現在就在啃德雞再往里面一點點的那條街上的農民房租了個單身公寓小房間。和市區不一樣,這兒晚上7點后就烏漆嘛黑的鬼影都沒有一個,沒事也不會留在街上,那只能窩在家里。一個人攤在床上,無聊得蛋疼,于是我就掏出手機。這個時候,微信才剛剛火起來沒多久,里面有個功能叫‘附近的人’。成,我就瞅瞅附近有啥女的。
找著找著,點加了不少人但很多都沒有反應。過了很久,咦,還真有個娘們回復了我。我就跟她嘮嘮。我說,我剛離了婚(其實只是化妝妹把我飛了),又沒錢又沒活兒,好可憐……這招真的是萬試萬靈……其實很多妹子都有那么一點同情心和同理心,你裝可憐就賊容易搞定她們……
原來那女的姓李,學法律的,但畢業后沒找到律所愿意收她做實習。所以她只能在固戍一家手表廠做外貿員,每個月就只有兩千塊的底薪,要做到生意才會有傭金。所以她圖便宜圖近,就在固戍附近租房。原來她租的地兒,就在我的隔壁大樓不遠……
這么方便,沒過幾天,請她吃了幾頓啃德雞,我就把她搞定當我的親密女朋友了。雖然這妹子不漂亮,其實不只是不漂亮,還有點磕磣(現在我終于知道了為啥沒有律所愿意聘她了,估摸就是長相的問題,所以我才能這么快這么容易就得到手了……),但我這人的性格就是‘有吃不吃罪大惡極’。其實關了燈,所有男人都是想找個洞鉆進去哆嗦一下完事兒就成了……
后來我把這事兒告訴了本少,本少就給她起了一個外號……叫‘做不成律師’(Not a Lawyer,簡稱 NL)!
過了一陣兒,有一天早上我還沒睡醒,但NL就要去上班。臨出門之前,她居然爬上床想湊上來親我的嘴!我半睡半醒間一睜眼,就看見一張賊磕磣還流著口水的臉懟在我眼前!
我草!我立馬一掌把她推開。真的是嚇死寶寶了!
我立馬就罵她一頓狠的,叫她以后別趁著我睡覺就湊過來親我。她還撅著嘴老大不高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