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下午的陽光帶著點慵懶的暖意,林希在衣柜前磨蹭了快半小時,把所有衣服翻得像剛經歷過一場“魔法混戰”。王編輯那句“穿正式點”像道魔咒,讓她對著一堆T恤牛仔褲唉聲嘆氣。西裝套裝?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連衣裙?要么太仙像要去參加舞會,要么太素像要去開家長會。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衣柜最底層那件壓箱底的印花連衣裙上。天藍色的底色上印著歪歪扭扭的魔法陣、舉著棒棒糖的小精靈,還有幾行潦草的手寫體——“靈感跑了就去追呀”,是她去年生日時自己畫上去的。裙擺寬松得能裝下兩個她,袖子是泡泡袖,袖口還縫著兩個毛茸茸的小球,完全不符合“正式”的定義,卻像長在了她身上一樣舒服。
“就它了!”林希拍板,套上裙子對著鏡子轉了個圈,裙擺散開像朵不規則的云。她把及肩的頭發隨意抓成一個低馬尾,碎發不聽話地垂在臉頰兩側,順手揪了根皮筋把劉海別到頭頂,露出光潔的額頭。最后,她從零食罐里摸出一根橘子味棒棒糖,剝開糖紙叼在嘴里,對著鏡子里那個有點俏皮又有點隨性的自己眨了眨眼:“出發,去見大神咯!”
靜語書店藏在一條爬滿爬山虎的老街上,青石板路被來往的腳步磨得發亮。書店的木門是復古的雕花樣式,推開時發出“吱呀”一聲輕響,像在說“歡迎光臨”。門口的兩個陶盆里種著薄荷和迷迭香,風一吹就送來清清涼涼的香氣,混著書店里特有的舊紙張味道,讓人瞬間靜下來。
林希踮腳往里探了探,發現書店比她想象的大得多。挑高的天花板上掛著幾盞銅制吊燈,暖黃的光透過磨砂玻璃灑下來,在書架上投下斑駁的光影。書架是深棕色的實木材質,從地面一直頂到天花板,擺滿了包著書皮的舊書和嶄新的暢銷書,書脊上的文字像一串串密碼,等著人去解讀。靠窗的位置擺著幾張藤編沙發,鋪著格子布墊,幾個早到的人正坐在那里小聲聊天,手里捧著咖啡杯,氤氳的熱氣模糊了側臉。
活動區域設在書店中央,用矮書架隔出一塊小空間,擺著十幾把折疊椅,前面有個小小的木質講臺。林希掃了一眼,來的人大多穿著襯衫西褲,手里拿著筆記本,眼神里帶著點嚴肅的期待,只有她叼著棒棒糖,穿著印滿涂鴉的裙子,像個誤闖成人世界的小孩。
她趕緊溜到最角落的椅子上坐下,把帆布包往旁邊一扔,掏出手機假裝刷消息,眼角卻忍不住偷偷打量四周。有個戴眼鏡的大叔正在筆記本上寫著什么,字跡工整得像打印的;兩個穿職業裝的姐姐在討論最近的暢銷書榜單,聲音壓得很低;還有個學生模樣的小姑娘,手里攥著一本《星塵低語》,緊張地搓著手,看起來是來等簽名的。
就在這時,門口的風鈴又響了。林希下意識抬頭,心臟像是被什么東西輕輕撞了一下。
走進來的男人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色襯衫,袖口隨意地卷到小臂,露出線條清晰的手腕。黑色西褲包裹著修長的腿,沒有系皮帶,只在腰間松松地打了個結,帶著點漫不經心的優雅。他比周圍的人都高出大半個頭,肩膀挺得筆直,走路時步伐不快,卻有種莫名的氣場,讓周圍的低聲交談都不自覺地輕了幾分。
林希的目光像被磁石吸住了似的,從他挺直的鼻梁滑到線條柔和的嘴唇,最后落在他的眼睛上。那是雙很深的眼睛,瞳仁是純粹的黑,像盛著一汪安靜的湖水,看人時帶著點淡淡的專注,仿佛能看透人心底的想法。他的頭發是自然的黑色,額前的碎發剛好遮住一點眉毛,側臉的輪廓在燈光下像被精心雕刻過,連下頜線的弧度都恰到好處。
“哇哦……”林希嘴里的棒棒糖差點掉下來,下意識地坐直了身體。作為一個靠想象力吃飯的作家,她的大腦已經開始高速運轉:這張臉太適合當小說男主了!可以設定成隱居在人間的龍族后裔,表面上是溫文爾雅的書店老板,實際上能呼風喚雨;或者是穿越到現代的古代世子,穿著襯衫西褲卻自帶矜貴氣質,對手機支付一臉茫然……她甚至已經構思出第一個情節:女主(當然是她自己)不小心把咖啡灑在他襯衫上,他低頭看了看污漬,沒生氣,反而輕聲問“需要我幫你擦擦嗎”,聲音像大提琴的低音弦……
“咳咳。”男人似乎感覺到了她過于熱烈的目光,轉過頭朝她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視線在她臉上停頓了半秒,目光掃過她叼著的棒棒糖,又落回她亮晶晶的眼睛上,眼神里帶著點不易察覺的笑意。
林希像被抓包的小偷,猛地低下頭,假裝盯著手機屏幕,耳朵卻“唰”地紅了。屏幕上的內容一個字也看不進去,心臟“咚咚咚”地跳得飛快,像有只小兔子在胸腔里蹦跶。她偷偷用余光瞥過去,發現他已經走到講臺旁邊,和工作人員說了幾句話,然后選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在她斜前方,隔著兩排椅子。
接下來的十幾分鐘,林希過得像坐過山車。她一會兒假裝刷手機,一會兒假裝看書架,余光卻總忍不住往那個方向瞟。看他抬手翻書時露出的手腕,看他側耳聽別人說話時微微偏頭的樣子,看陽光落在他發梢上,鍍上一層淡淡的金邊……每次不小心和他的目光對上,都像觸電似的趕緊躲開,然后在心里懊惱:剛才是不是太明顯了?他會不會覺得我是花癡?
“各位老師,各位讀者,活動馬上開始了。”主持人走上講臺,清了清嗓子,“今天我們邀請到了幾位在網文領域很有影響力的作者,一起聊聊創作那些事……”
林希這才回過神,緊張地攥緊了衣角。輪到她上臺時,她深吸了三口氣,感覺腿有點發軟,走到講臺中央時,差點被電線絆了一下。臺下傳來幾聲低低的笑,她索性破罐子破摔,抬手把嘴里的棒棒糖拿下來,塞進兜里,對著話筒咧開嘴笑:“大家好,我是林希。”
她的聲音有點發緊,帶著點沒睡醒似的慵懶,和臺下那些字正腔圓的自我介紹完全不同。
“其實我這人沒什么文化,”她撓了撓頭,眼神坦誠得像個孩子,“就是喜歡瞎寫。有時候半夜突然想到個情節,能從床上蹦起來開電腦,寫到天亮;有時候對著屏幕坐一天,一個字也寫不出來,就啃棒棒糖發呆。”
臺下又笑了起來,這次的笑聲里帶著暖意。
“我寫小說沒什么技巧,”林希繼續說,眼睛亮晶晶的,“就覺得像做夢。在夢里,我可以是會飛的精靈,是能打怪的勇士,是穿越時空的旅人。那些在現實里不敢想、做不到的事,都能在故事里實現。”她頓了頓,看向臺下,語氣認真了些,“我寫的時候特別開心,就希望看到故事的人,也能跟著笑一笑,暫時忘了生活里的煩心事。這就是我寫作的全部意義啦。”
說完,她對著臺下深深鞠了一躬,轉身就跑,像只被驚動的小兔子。回到座位時,后背已經沁出了薄汗。她剛坐穩,就感覺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抬頭一看,正好對上那個男人的視線。
他沒有移開目光,反而對著她微微揚了揚嘴角,露出一個很淺的笑。那笑容像投入湖心的石子,在她心里漾開一圈圈漣漪。林希的心跳又開始不受控制,她趕緊低下頭,假裝整理裙擺,嘴角卻忍不住偷偷往上翹——原來,被自己構思的“男主”注意到,是這種感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