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的青石縣,空氣里帶著一股濕冷的涼意。天邊勉強擠出一絲淡金色的光,卻驅不散籠罩在低矮屋檐上的陰霾。
林越拄著一根撿來的粗木棍,一步步挪出了家門。傷口依舊在隱隱作痛,但比起昨天,已經能勉強支撐著行走。他用那二兩碎銀的一小部分,從街角的藥鋪買了點最便宜的金瘡藥,涂抹之后,至少不用擔心傷口進一步惡化。
身上穿的還是原主那套洗得發白的粗布捕快服,漿洗得有些發硬,領口和袖口都磨破了邊。他盡量挺直腰板,讓自己看起來不那么狼狽,但路過的幾個街坊鄰居看他的眼神,依舊帶著幾分同情和惋惜。
“小越這孩子,真是遭罪了……”
“誰讓他去惹張縣尉呢?那可是吃人的主兒……”
“但愿他這次能學乖點吧,不然這碗飯怕是吃不長了……”
議論聲不大,卻清晰地傳到林越耳朵里。他面無表情,只是腳步更快了些。在前世,他見慣了人情冷暖,這點議論還不足以讓他動容。但他也清楚,這些議論背后,是這個世界最現實的生存法則——弱者,注定要被同情,也注定要被欺凌。
捕快隊的駐地在縣城衙署的東側,是一個不算大的院落,門口掛著一塊掉了漆的木牌,上面寫著“捕快房”三個字。院墻是用黃泥夯成的,有些地方已經剝落,露出里面的碎石和稻草。
林越走到門口,就看到兩個穿著同樣服飾的輔快在門檻上坐著,一邊抽著旱煙,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見林越來了,兩人都抬眼看了看他,眼神里沒什么溫度,甚至帶著幾分看好戲的意味。
這兩人林越有印象,都是煉皮初期,平日里跟在劉三屁股后面混,昨天劉三來“敲打”他的時候,這兩人就在院外望風。
“喲,這不是林大英雄嗎?傷好利索了?”其中一個瘦高個陰陽怪氣地說道,嘴角撇著,“我還以為你得躺到明年呢。”
另一個矮胖子嘿嘿笑了兩聲:“估計是怕丟了差事吧?也是,像他這樣沒背景沒實力的,丟了捕快這份活計,怕是得去喝西北風。”
林越沒搭理他們,徑直往院子里走。對于這種跳梁小丑,最好的回應就是無視。你越是在意,他們跳得越歡。
瘦高個見林越不理他,臉上有些掛不住,伸手就想去攔:“哎,我說你……”
他的手剛伸到一半,就被林越冷冷地瞥了一眼。那眼神算不上兇狠,卻帶著一種說不出的銳利,像是手術刀一樣,仿佛能看穿人心。瘦高個莫名地打了個寒顫,伸到一半的手,竟不由自主地縮了回去。
林越沒再看他,徑直走進了院子。
捕快房的院子里很是雜亂,幾個捕快正聚在角落里,圍著一個石桌賭錢,喊聲罵聲不絕于耳。院子中間的空地上,扔著幾把銹跡斑斑的長刀和幾副破損的手銬,還有一堆沒來得及清理的垃圾。
這就是他未來要待的地方?林越皺了皺眉。前世的刑警隊,雖然偶爾也會雜亂,但絕不像這般毫無章法,透著一股懶散和頹靡。
“喲,這不是林越嗎?還真來啦?”一個粗嗓門響起。
林越循聲望去,只見一個身材微胖、留著絡腮胡的中年漢子從正房里走出來,手里把玩著一把短刀,正是捕快隊的隊長,趙猛。
趙猛看起來五十歲上下,頭發已經有些花白,臉上刻著風霜的痕跡。他的眼神有些渾濁,但偶爾閃過一絲精光,顯示出此人并非表面看起來那么簡單。他的氣息比劉三等人沉穩不少,確實是煉皮巔峰的修為。
林越停下腳步,拱了拱手,按照原主記憶里的規矩,低聲道:“趙隊。”
趙猛上下打量了他幾眼,嘆了口氣:“傷還沒好利索,就別硬撐著了。張縣尉那邊……我已經替你說過情了,他沒再追究,你先回來歇著,干點輕活就行。”
語氣里沒有太多的熱情,卻也沒有惡意,反而帶著幾分不易察覺的關懷。
林越心里微微一動。看來原主的記憶沒錯,這個趙隊長,確實還保留著一絲底線。
“謝趙隊。”林越語氣誠懇了些,“我年輕,恢復得快,隊里要是有什么我能做的,您盡管吩咐。”
他很清楚,現在說再多漂亮話都沒用,拿出實際行動才是最實在的。
趙猛點了點頭,似乎對他的態度還算滿意。他指了指正房旁邊的一間小屋:“那屋是存放卷宗的地方,最近積了不少案子沒人整理,你去那邊吧,把那些卷宗分門別類理清楚,順便看看,有哪些是能結的,哪些是需要重新查的。”
這確實是個輕活,不用外出奔波,也不用跟人起沖突。顯然,趙猛是有意照顧他。
“是,趙隊。”林越應了一聲,朝著那間小屋走去。
小屋不大,光線有些昏暗,角落里堆著幾捆高高的卷宗,上面落了一層薄薄的灰塵。屋子中間放著一張破舊的木桌和一把椅子,桌子上也亂七八糟地堆著一些文件和筆墨。
林越找了塊布,把桌子擦干凈,又打開窗戶透透氣。新鮮空氣涌進來,驅散了屋里的霉味,也讓他精神稍微振作了些。
他走到那幾捆卷宗前,開始翻看。
這些卷宗大多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張家丟了只雞,李家的菜地被人踩了,王家的兒子跟人打架把人打傷了……大多是些調解之后就沒了下文的案子,處理方式簡單粗暴,要么是各打五十大板,要么是讓過錯方賠點錢了事。
林越耐著性子,一份份地翻看、歸類。他看得很仔細,不僅看案情記錄,還看處理結果和當事人的供詞。他在快速了解這個世界的“司法體系”,了解這個世界的規則。
這個世界的破案手段,簡直可以用原始來形容。沒有現場勘查,沒有證據鏈,甚至連最基本的邏輯推理都很少見。大多數案子,要么是靠人證,要么是靠嫌疑人的口供(很多時候是屈打成招),要么就是不了了之。
對于一個習慣了指紋、DNA、監控錄像、犯罪側寫的刑警隊長來說,這簡直是難以想象的。
“如果我把現代刑偵的一套方法用在這里……”林越心里閃過一個念頭,隨即又壓了下去。現在還不是時候,太扎眼的話,容易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他繼續翻看卷宗,時間一點點過去。窗外的陽光漸漸升高,又慢慢西斜,屋子里的光線重新變得昏暗起來。
林越伸了個懶腰,揉了揉有些發酸的脖子。他已經整理了大半的卷宗,胳膊上的傷口因為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又開始隱隱作痛。
他拿起最后一捆卷宗,準備快點看完收工。
就在這時,一份卷宗的封面吸引了他的注意。
卷宗的封皮是深藍色的,邊角已經磨損,上面用毛筆寫著“城南王二柱溺亡案”,旁邊標注著“已結”,日期是半個月前。
“王二柱?”林越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想了想,才從原主的記憶里找到對應的人。
王二柱是城南的一個泥瓦匠,四十多歲,光棍一條,性格有些孤僻,但手藝不錯,平日里靠給人蓋房子糊口。半個月前,被發現死在了自己家的水缸里,當時負責此案的捕快,是劉三的另一個跟班,叫孫六。
卷宗里的記錄很簡單:“查,王二柱于家中水缸溺亡,現場無打斗痕跡,鄰里稱其近日酗酒,疑為醉酒后失足落水。結論:意外身亡。”
下面還有孫六的簽名,以及趙猛的批語:“同意結案。”
整個卷宗加起來,也不過寥寥數語,連一張現場的草圖都沒有,更別說什么證物記錄了。
“就這?”林越皺起了眉頭。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刑警,他對“溺亡”這種死法格外敏感。因為溺亡是最容易被偽裝成意外或自殺的他殺方式之一。
他仔細閱讀卷宗里的每一個字,試圖從中找到更多信息。但記錄實在太簡略了,除了死者的基本信息和那個草率的結論,幾乎沒有任何有價值的內容。
“醉酒后失足落水……”林越喃喃自語,手指在卷宗上輕輕敲擊著。
疑點太多了。
第一,王二柱是泥瓦匠,常年干體力活,水性應該不會太差。家里的水缸再大,也畢竟是水缸,一個成年人,就算醉酒,真的會輕易溺死在水缸里嗎?
第二,卷宗里說“現場無打斗痕跡”。但孫六這種敷衍了事的性子,他所謂的“無打斗痕跡”,可信度有多高?他是否真的仔細勘查過現場?
第三,王二柱是個光棍,性格孤僻,誰會去關注他“近日酗酒”?是鄰居?卷宗里沒有記錄具體是哪個鄰居說的,也沒有鄰居的簽字畫押。
第四,也是最讓林越在意的一點——王二柱死的時間,是半個月前。而原主的記憶里,就在王二柱死的前幾天,他似乎跟人發生過爭執,而且爭執的對象,好像還不是普通人。
林越努力回憶著原主的記憶碎片。那段記憶很模糊,原主當時剛進捕快隊,正在跟著孫六熟悉業務,只是遠遠地看到過一次王二柱和一個穿著綢緞衣服的人在街邊吵架,具體吵了什么,原主沒聽清,也沒在意。
但現在想來,這件事或許并不簡單。
林越放下卷宗,站起身,走到窗邊。窗外,夕陽的余暉正一點點被夜色吞噬,捕快房的院子里已經沒什么人了,只剩下兩個值班的捕快在昏昏欲睡地打著哈欠。
他的腦海里,開始不受控制地還原王二柱溺亡的場景——一個孤僻的泥瓦匠,獨自住在城南的破屋里,某天晚上喝了酒,然后不小心掉進了水缸里……
不對。
太順了,順得就像有人刻意安排好的劇本。
林越的職業本能在告訴他,這件事絕對有問題。
他轉身回到桌前,重新拿起那份卷宗,翻到記錄證物的那一頁。上面只有一行字:“死者衣物一套,已由其遠房侄子領走。”
“領走了?”林越眉頭皺得更緊了。在現代刑偵流程里,死者的衣物屬于重要證物,尤其是涉及到非正常死亡的案件,必須妥善保管,以備后續復查。而這里,竟然直接讓家屬領走了?
這簡直是胡鬧!
林越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他不能用現代的標準來要求這個世界,但這并不妨礙他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去懷疑,去探究。
他需要更多的信息。
比如,王二柱的遠房侄子是誰?他為什么會在這個時候出現?領走衣物的時候,有沒有發現什么異常?
比如,王二柱死前,到底是跟誰起了爭執?那個穿綢緞衣服的人,是誰?
比如,孫六在勘查現場的時候,到底有沒有認真檢查過?所謂的“無打斗痕跡”,到底是真的沒有,還是他根本沒看到?
一個個疑問在林越腦海里盤旋,像一團亂麻,卻又隱隱指向一個方向——這可能不是一起簡單的意外。
他看了看天色,已經完全黑了下來。捕快房里的人基本都走光了,只剩下趙猛的房間還亮著一盞油燈。
林越猶豫了一下,拿著卷宗,朝著趙猛的房間走去。
他知道,自己現在提出要復查這起已經結案的案子,很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孫六是劉三的人,劉三是張彪的人,復查這個案子,無異于在打孫六的臉,甚至可能牽扯到更多的人。
但他是林越,是曾經的刑警隊長。讓一個可能的兇手逍遙法外,讓一個可能的冤魂沉冤得雪,這是他無法容忍的。
更何況,他現在需要一個機會,一個證明自己價值的機會。如果能破獲這起被所有人都忽視的“意外”案件,或許能讓他在捕快隊里,獲得一些不一樣的關注。
當然,他不會傻到直接說自己懷疑這是謀殺。
林越走到趙猛的房門前,輕輕敲了敲門。
“進來。”屋里傳來趙猛略顯疲憊的聲音。
林越推開門走了進去。趙猛正坐在桌前,借著油燈的光,看著一本厚厚的書。看到是林越,他抬起頭,有些意外:“是你?卷宗整理完了?”
“回趙隊,差不多了。”林越把卷宗放在桌上,指了指那本“王二柱溺亡案”的卷宗,“只是,屬下在看這份卷宗的時候,發現有些地方不太明白,想向趙隊請教一下。”
趙猛瞥了一眼那卷宗,不以為意地說道:“哦?什么地方不明白?那案子不是早就結了嗎?意外溺亡,很清楚。”
“是,隊里是定了意外溺亡。”林越語氣很謙虛,“只是屬下剛入隊,很多規矩都不懂。比如,像這種溺亡案,是不是應該仔細檢查一下死者的口鼻?看看有沒有水草或者泥沙?還有,水缸周圍的地面,是不是應該看看有沒有掙扎的痕跡?”
他故意用“請教”的口吻,把自己的疑問包裝成一個新人對業務的不熟悉。
趙猛愣了一下,顯然沒料到林越會問這些。他看著林越,眼神里多了幾分審視:“你問這些做什么?孫六當時查過了,說是沒什么異常。”
“屬下就是覺得……”林越低下頭,裝作有些惶恐,“屬下以前聽人說過,有些壞人,會把人害死之后,再偽裝成意外……所以就有點好奇,咱們辦案的時候,是不是也得防著點這種情況?”
趙猛沉默了。他看著林越,看了好一會兒,才緩緩開口:“林越,你剛進隊,有些事情,不用看得太細。這青石縣,每天都有各種雞毛蒜皮的事,要是每件都像你說的那樣去查,咱們有再多的人手也不夠用。”
他的語氣很平淡,卻帶著一種過來人的滄桑和無奈。
“是,屬下明白了。”林越低下頭,心里卻并不甘心。
趙猛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嘆了口氣:“那王二柱,確實是個苦命人。他死的前幾天,是跟人吵過架,好像是……跟張老爺家的管家,為了工錢的事。”
“張老爺家的管家?”林越心里猛地一動,“哪個張老爺?”
“還能有哪個?就是城東的張萬貫張老爺。”趙猛說道,“張老爺家前段時間蓋新宅,找的就是王二柱當泥瓦匠。后來不知道怎么回事,王二柱說張老爺家少給了他工錢,去找管家理論了幾次,都被趕了出來。”
張萬貫!
林越的瞳孔微微一縮。這個名字,他今天已經聽過不止一次了。劉三在他家“敲打”他的時候,曾提到過本地富戶,張萬貫就是其中之首,而且跟縣尉張彪關系密切。
王二柱死前,曾因為工錢問題,多次和張萬貫家的管家發生爭執……
這難道只是巧合?
林越的心跳開始加速。一條模糊的線索,似乎正在慢慢浮現。
“那……孫六在查案的時候,有沒有去問過張府的管家?”林越追問道。
趙猛搖了搖頭:“沒有。孫六說,王二柱是自己喝醉了掉進水缸的,跟旁人無關。再說了,張府是什么人家?豈是說問就能問的?”
林越沉默了。他明白了趙猛的意思,也明白了這個世界的“規矩”。在權勢面前,一個普通泥瓦匠的死,根本不值一提。
趙猛看了看他,又說道:“林越,我知道你年輕,心里有股勁。但這世道就是這樣,很多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過去了。別太較真,不然吃虧的是你自己。”
這已經是很明顯的提醒了。
林越抬起頭,看著趙猛,認真地說道:“趙隊,屬下明白您的意思。只是……屬下覺得,既然當了捕快,拿著朝廷的俸祿,就該辦點實事。不管死者是什么身份,總得死得明明白白,不是嗎?”
他的語氣不卑不亢,眼神里帶著一種趙猛從未見過的堅定。
趙猛看著他,久久沒有說話。油燈的光芒在他臉上跳躍,映出他復雜的神色。過了好一會兒,他才緩緩嘆了口氣:“罷了,你想查,就自己去看看吧。但記住,別聲張,更別去招惹不該招惹的人。查到什么,也別輕易說出去。”
頓了頓,他又補充了一句:“王二柱的那套衣服,他遠房侄子領走后,嫌晦氣,扔在了城南的亂葬崗那邊,估計還在。你要是想看看,自己去找找吧。”
林越心里一喜,連忙拱手:“謝趙隊!”
趙猛擺了擺手,沒再說話,重新低下頭,看起了書,只是握著書頁的手指,微微有些用力。
林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