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發生在青陽區的翠竹小區。
這是一處剛落成僅數月有余的拆遷安置小區,灰白色的外墻在陽光下顯得格外嶄新。
由于入住率不高,整個小區顯得比較冷清,偶爾能看到幾戶陽臺上晾曬的衣物,在微風中輕輕搖曳。
早在一個多月前,就有細心的住戶在樓道里聞到過若有若無的臭味。
那氣味像是某種東西正在緩慢腐爛,帶著甜膩而又令人作嘔的氣息。
這股異味斷斷續續持續了十來天,才漸漸淡去,大多數住戶都猜測,大概是哪只流浪貓狗不幸死在了某個角落。
雖然有幾戶熱心的居民曾結伴在小區里尋找過氣味來源,但始終無果,加之后來氣味確實慢慢消散了,大家也就沒再深究。
房東李大媽家因拆遷在這里分得了好幾套房子,除了留一套裝修好,準備留著將來自住一套外,其余全都用來出租。她自己則住在城東一個高檔商品房小區里。
302室的租客何嬌已經拖欠房租一個多星期了,電話也始終打不通,這天下午,李大媽特意抽空來到了翠竹小區。
站在302室深褐色的防盜門前,李大媽用力敲了好一會兒門,指關節都敲得發紅,門內卻始終寂靜無聲。
她不死心地掏出手機,再次撥打何嬌的電話,聽筒里傳來的依然是那個冰冷的提示音:"您撥打的用戶已關機......"
無奈之下,李大媽從鑰匙串里找出那把備用的鑰匙,插入鎖孔時發出"咔噠"一聲輕響。
這是一套標準的一居室,面積不大,但裝修得干凈利落,米白色的墻壁一塵不染,光潔的瓷磚地面反射著從窗外透進來的陽光,新裝的櫥柜還散發著淡淡的木材香氣。
然而,就在房間正中央的那張雙人床上,一具已經高度腐爛的尸體赫然在目,尸體表面的皮膚呈現出不自然的青黑色,部分地方甚至能看到蛆蟲在蠕動。
"啊......!"
李大媽發出一聲凄厲的尖叫,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她感到一陣天旋地轉,心臟劇烈地跳動著,幾乎要從胸腔里蹦出來。她慌亂地轉身就跑,連鑰匙都顧不上拔。
沿著樓梯跌跌撞撞地往下跑時,她一個踉蹌摔了一跤,膝蓋磕在冰冷的水泥臺階上,頓時滲出血珠。
但她完全顧不上疼痛,腦海中只剩下那具可怕尸體的畫面,即使已經跑到樓下,她依然渾身發抖,驚恐萬分。
樓下有幾個正在閑聊的鄰居,看到李大媽這副失魂落魄的模樣,連忙圍上來關切地詢問,在眾人的安撫下,李大媽才漸漸緩過神來,顫抖著說出了剛才看到的恐怖一幕。
很快,報警電話就打到了附近的派出所,這個情況在第一時間就被匯報到了分局。
此時的章恒還對這起新發生的命案一無所知,最近一兩個月,工作清閑得讓他覺得快要"淡出個鳥來",處理的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他正翻看著當天的報紙,心里琢磨著要不要去師父蔣明安或者陳所長那里坐坐,就聽見敞開的辦公室門外傳來一陣腳步聲。
胡志華帶著幾個人站在門口,輕輕在門板上敲了兩下,聲音洪亮地說:"小章,翠竹小區發生一起命案,你跟我們一起去現場。"
章恒立即起身,心中微微振奮,清閑了這么久,終于來活了!
兩輛警車呼嘯著駛出分局,十幾分鐘后便開進了翠竹小區,穩穩停在一棟六層高的住宅樓前。
一下車,章恒就看到數輛警車已經先到了,不少穿著制服的同行正在忙碌著,應該是附近派出所的同志已經先行抵達了。
他抬頭打量這棟嶄新的樓房,白色的外墻在陽光下有些晃眼,四周遠遠地圍了不少看熱鬧的群眾,竊竊私語聲此起彼伏。
"聽說有人被殺死在床上,尸體都爛了!"
"難怪之前總是聞到一股怪味,大家都說是死了貓狗,我早就覺得不對勁!"
"好像是302的租戶,是個年輕姑娘......"
章恒敏銳的聽力讓他很快從嘈雜的議論聲中捕捉到了不少有用信息。
跟著胡隊長一行人,章恒走進了這棟樓房,來到了302室。
剛踏進這套房間,第一感覺是還算比較干凈,房間的采光也比較好,比較亮堂,墻壁潔白如新,地面的瓷磚幾乎光可鑒人,但細看會發現已經有一層薄薄的灰塵,然而,房間正中央雙人床上的那具腐爛尸體,與整個環境的潔凈形成了強烈反差,透著一種說不出的驚悚。
胡志華等人到達現場后,首先聽取了派出所同志的初步匯報,隨即開始了現場偵查工作。
章恒的目光聚焦在床上的死者身上,盡管尸體已經嚴重腐爛,但仍能明顯看出受害者是一名年輕女性,身高目測在165公分左右。
死者全身**,口鼻被層層透明膠帶緊緊纏繞,身上蓋著一床薄被,雙手用白色尼龍繩反綁在背后,雙腿裸露在被子外面,姿勢顯得十分怪異。
一名正在驗尸的法醫看到胡志華,連忙招手示意,"胡隊,您過來看一下。"
"死者的大腿根部和床單上都發現了精斑,很明顯死前發生過性行為。"
胡志華上前仔細查看后,微微點頭,完全贊同法醫的判斷。
很快,負責現場勘察的其他民警匯報,屋內的家具都有被翻動過的痕跡,死者的錢包、手機等貴重物品均未找到,應該是被人拿走了。
胡志華再次點頭,腦海中浮現出一個初步判斷,這很可能是一起入室搶劫、強奸后殺人的惡性案件。
章恒也在現場仔細勘察著,很快,他在床底下發現了一個掉落的鬧鐘,估計是從床頭柜上摔下來的。
他戴著白手套,先叫來負責拍照的同事拍了兩張照片,然后小心翼翼地將鬧鐘從床底取出。
鬧鐘背面的電池盒已經摔開,電池散落在外,鐘面上的指針定格在3點14分。
章恒仔細端詳著這個小鬧鐘,心中升起一個疑問,這個鬧鐘是不是在命案發生時從床頭柜上掉下來的呢?
如果真是這樣,那么案發時間就應該是3點14分,但一天中有兩個3點14分,究竟是凌晨還是下午?
接著,章恒又在床頭柜的第一層和第二層分別發現了掉落的電池和電池盒蓋子。
看著這些分散在不同位置的零件,他若有所思地皺起了眉頭,為什么它們沒有隨著鬧鐘一起掉在地上,而是分別散落在床頭柜的不同層呢?
很快,章恒的目光被不遠處的一張桌子吸引。
桌上除了一面鏡子、一些化妝品和女性用品外,還擺著一個臺歷,上面顯示的日期是7月11日。
現在是8月27日,難道死者已經死亡一個多月了嗎?
偵查員很快在房間里找到了幾張超市購物小票,顯示的時間都是7月初,最近的一張是7月9日。
還發現了一張照相館的取件憑證,上面的日期也是7月11日,但憑證沒有被劃掉,說明照片還沒有被取走。
在現場待了兩三個小時后,章恒隨胡志華等人離開了,還有幾位同事留在現場,繼續進行更細致的勘察。
當晚,刑偵大隊的大會議室內燈火通明,案情分析會正在緊張地進行中。